百川云磁用户服务纠纷处理
本《纠纷处理协议》(以下简称“本协议”)是由百川云磁综合服务平台(以下简称“平台”)的运营方深圳市西岸数科科技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平台方”)与平台用户(以下简称“您”)就平台上发生的交易及服务相关纠纷的处理原则、方式、程序等事宜订立的补充协议。
本协议是《百川云磁用户服务协议》(以下简称“主协议”)的重要组成部分,与主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本协议未尽事宜,适用主协议的相关规定;本协议与主协议约定不一致的,以本协议为准。您注册使用平台服务,即视为您已充分阅读、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。
一、纠纷定义与适用范围
1.1 纠纷定义
本协议所称“纠纷”,是指您与平台其他用户(包括供应商、购买方等,以下统称“交易相对方”)在平台上进行交易或接受服务过程中,因商品或服务质量、数量、价格、履约方式、支付结算、违约责任等事宜产生的争议,以及您与平台方之间因平台服务提供、费用收取等事宜产生的争议。
1.2 适用范围
本协议适用于所有在平台上发生的、符合本条1.1款定义的纠纷的处理,包括但不限于线上订单交易纠纷、服务合同纠纷、账号使用纠纷等。
二、纠纷处理原则
- - 自愿平等原则:纠纷处理过程中,各方应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协商、调解或其他处理方式,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。
- - 公平公正原则:平台方在参与纠纷处理时,将以事实为依据、以法律及协议约定为准绳,公平公正地对待各方,不偏袒任何一方。
- - 诚实信用原则:各方在纠纷处理过程中应如实陈述事实、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据,不得隐瞒、伪造证据或实施欺诈行为。
- - 高效便捷原则:各方应积极配合纠纷处理工作,及时响应、提供资料,平台方将尽力简化处理流程,提高纠纷解决效率。
- - 合法合规原则:纠纷处理方式及结果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,不得违反社会公序良俗。
三、纠纷处理方式与程序
3.1 协商
协商是纠纷处理的首选方式。纠纷发生后,您应首先与交易相对方或平台方(根据纠纷主体确定)进行友好协商,明确争议焦点、提出解决方案,争取达成一致意见。协商可通过平台站内信、客服渠道或双方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。
为提高协商效率,双方应在纠纷发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协商。若协商达成一致,应签订书面协商协议(可通过平台确认或线下签署),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履行方式,各方应按照协议约定履行。
3.2 平台调解
若协商不成,您可在协商期限届满后15个工作日内,通过平台客服渠道向平台方提交调解申请,并提供以下资料:
- 1. 调解申请书,载明申请人及被申请人信息、纠纷事实、调解请求及依据;
- 2. 相关证据材料,包括但不限于订单截图、聊天记录、商品图片、支付凭证、服务协议等;
- 3. 平台方要求的其他资料。
平台方在收到调解申请后,将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,审核通过的,将通知被申请人,并将申请资料及证据副本送达被申请人;审核不通过的,将向您说明理由并告知补充材料的要求。
被申请人应在收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答辩意见及相关证据,逾期未提交的,视为放弃答辩权利,平台方将根据现有资料进行调解。
平台方将组织双方进行调解,通过线上会议、电话沟通、书面传递意见等方式,促使双方达成和解。调解过程中,平台方将根据各方陈述及证据,提出中立的调解建议,但不强制各方接受。
调解期限为自审核通过之日起15个工作日。若调解成功,平台方将制作《调解协议书》,经各方确认后生效,各方应按照协议履行;若调解不成,平台方将出具《调解终结通知书》,告知各方调解结果及后续处理途径。
3.3 仲裁或诉讼
若调解不成,各方可根据以下约定解决纠纷:
- 1. 若您与交易相对方在交易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,或在纠纷发生后达成仲裁协议的,应向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;
- 2. 若未约定仲裁或仲裁协议无效的,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平台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;
- 3. 您与平台方之间的纠纷,协商、调解不成的,任何一方有权向平台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在仲裁或诉讼过程中,平台方有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司法机关/仲裁机构的要求,提供必要的交易记录、账号信息等证据材料。
四、证据规则
4.1 证据类型
纠纷处理过程中,各方应提供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:
- 1. 平台账号信息、注册资料;
- 2. 交易订单、合同、报价单等交易凭证;
- 3. 商品或服务的图片、视频、描述说明;
- 4. 支付凭证、收款记录;
- 5. 双方的沟通记录(如平台站内信、聊天记录、邮件等);
- 6. 商品检验报告、质量鉴定证明等专业机构意见;
- 7. 法律、法规认可的其他证据。
4.2 证据要求
- 1. 证据应真实、合法、与纠纷具有关联性,不得伪造、篡改或隐瞒;
- 2. 电子证据应提供原始载体或可验证的复制件,平台站内的交易记录、聊天记录等由平台方提供的电子数据,经平台方确认后可作为有效证据;
- 3. 证据应在平台方要求的期限内提交,逾期未提交且无正当理由的,视为放弃举证权利,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;
- 4. 各方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,若因客观原因无法自行收集证据的,可向平台方或司法机关/仲裁机构申请协助。
五、纠纷处理中的责任与义务
5.1 用户责任与义务
- 1. 纠纷发生后,应及时采取合理措施防止损失扩大,因未及时采取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,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;
- 2. 积极配合平台方的调解工作,按时提交资料、响应通知,如实陈述事实;
- 3. 不得在纠纷处理过程中实施威胁、侮辱、诽谤等侵犯对方合法权益的行为,不得干扰平台方的正常调解秩序;
- 4. 对调解协议或仲裁裁决、法院判决确定的义务,应按时足额履行。
5.2 平台方责任与义务
- 1. 建立健全纠纷处理机制,配备专业的调解人员,保障纠纷处理工作的规范开展;
- 2. 客观、公正地组织调解,保护各方的隐私及商业秘密,不得泄露纠纷处理过程中的涉密信息;
- 3. 及时向各方反馈纠纷处理进展,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调解工作;
- 4. 对调解过程中收集的证据材料进行妥善保管,保管期限不少于纠纷处理终结后2年;
- 5. 在纠纷处理过程中,发现用户存在违反主协议或本协议约定的行为,有权按照相关规定采取相应措施。
六、调解协议的效力与履行
经平台调解达成的《调解协议书》,自各方签字或盖章(线上确认视为有效)之日起生效,对各方具有法律约束力。各方应按照《调解协议书》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,若一方不履行或未完全履行,另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,或根据约定申请仲裁。
若《调解协议书》中约定平台方负有协助履行义务(如资金划转、订单处理等),平台方将在各方履行相关义务后,按照协议约定办理。
七、费用承担
- 1. 协商及平台调解过程中,平台方不收取任何调解费用,各方因准备证据、聘请代理人等产生的费用,由各方自行承担;
- 2. 仲裁费用或诉讼费用,按照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,由败诉方或协议约定的一方承担;
- 3. 因一方违约导致纠纷产生的,违约方应承担对方为解决纠纷所支付的合理费用(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、诉讼费、差旅费、鉴定费等)。
八、协议的变更与终止
- 1. 本协议的变更与终止,适用主协议的相关规定。平台方修订本协议的,将通过平台公告等方式通知您,您继续使用平台服务即视为接受修订后的协议;
- 2. 本协议终止后,不影响各方在本协议项下已产生的权利义务,特别是纠纷处理过程中尚未了结的事项,仍适用本协议的规定。
九、其他条款
- 1. 本协议的成立、生效、履行、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;
- 2. 您在提交调解申请前,应确保所提供的联系方式真实有效,若联系方式变更,应及时通知平台方,因联系方式变更导致无法接收通知的,后果由您自行承担;
- 3. 平台方在纠纷处理过程中出具的意见、建议等,仅为中立调解参考,不构成对任何一方的承诺或保证;
- 4. 本协议自您注册使用平台服务之日起生效。